餐饮中心引进水吧招标公告
时间:2020/01/06 09:17:06 点击量:290华北电力大学餐饮中心(招标方)拟在一餐厅一层(简称1.1)和三餐厅一层(简称3.1)设置水吧档口,采取招投标方式引进,引进经营方(投标方)投标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:
一、投标方按月销售总额的百分比向招标方交纳每月的管理费, 1.1为15%;3.1为20%。
二、招标方每年收取管理费的最低金额:1.1为:2.4万元;3.1为:4万元。
三、投标方所交纳的管理费含水、电费、公共区域保洁服务。
四、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管理。
五、所需设备全部由投标方负责购置。档口装修费用、施工等全部由投标方负责。
六、投标方经营方案、服务方案简述:经营项目简介、产品简介、销售价格等。(需提供产品和价格详细说明)
七、投标方必须保证食品安全,制作流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,饮品销售价格必须接受招标方管控。
八、投标方经营时,必须使用一卡通或学校允许的其它支付方式收款。
九、水吧设置地点为一餐厅一层和三餐厅一层指定位置(占用面积约13平方米)。
十、投标方在投标时,可投一个餐厅,也可两个餐厅同时投。经评审,每个投标方只可中一个餐厅。
十一、此次招标,中标方经营时限至2022年6月30日。
十二、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:2020 年1月6日
十三、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需盖章,放入专用文件袋,封口处须贴好封条并盖章。
十四、评审办法。由后勤管理处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议标。有效投标方须在3家及以上。由评委依据投标方的经营业绩(需提供在其他大学的经营合同复印件),所提供的经营方案、服务方案(企业或个人经营资质、经营品牌)、产品质量、产品价格,管理方案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,最终确定中标结果。
中标结果由后勤管理处公示3个工作日,如无疑义发中标通知。
十五、投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,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引进经营协议,如未经招标方同意,逾期不签订经营协议,则视为投标方弃权。
十六、若投标方是自然人的,须在中标后3个月内注册为企业(或个体工商户)(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有明确承诺,无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),否则终止合作。
十七、联系人:段建庄 联系电话:7522268